东莞仲裁委员会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于2018年3月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于2019年3月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东莞市人大和市政协持续关心和大力推动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登记的仲裁委员会。自2021年3月启动运作以来,秉持“仲裁为民、仲裁惠民”的服务宗旨,坚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基本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全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仲裁法律服务,不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交流合作,助力东莞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东莞不断擦亮“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和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贡献东莞仲裁的智慧和力量。

东莞仲裁委员会近年受案量和受案标的额呈快速上升态势,工作质效广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好评,涉外案件标的额位居全国前列,公信力和行业声誉不断提升,各项工作驶入发展快车道。

机构优势

(一)仲裁服务队伍

择优选聘600余名全国(含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担任仲裁员,近20%仲裁员具有博士学历;建立一支年轻、高学历、朝气蓬勃的业务管理队伍,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占专职业务人员的比例达55%,相当数量的秘书具备外语开庭能力。

(二)涉外仲裁服务能力

积极服务涉外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水平,涉外案件受理覆盖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韩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家和地区,启动至今办理涉外案件标的占涉案标的总额约20%,在全国仲裁机构中名列前茅。

着力打造高水平国际化专业化仲裁员队伍,有针对性地选聘在国际贸易等专业领域具备外语开庭能力的专业人士,以满足涉外商事仲裁需求,仲裁员具有外语开庭和高效处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专业能力。

通过与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建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和联营律所的港澳台律师工作深入开展协作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制度与联营律所试点制度两项创新制度落地见效。

建设“智慧仲裁”

紧跟大湾区和国际仲裁发展趋势,推出便利当事人的信息化系统与远程开庭系统,实现跨境、远程、实时的“智慧仲裁”服务。建立网络化案件管理系统,打造网上立案、在线庭审、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移动端微仲裁小程序、网络仲裁等信息化平台,推进网络仲裁系统的开发利用,仲裁效率不断提高;运用数字化平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三地仲裁需求,及时处理跨境仲裁纠纷,为跨境当事人提供立案、开庭等线上仲裁服务,仲裁服务体验感持续改善,更好地满足广大商事主体对仲裁服务的新需求。